證照補助/獎勵資訊
本校完善就學攜手計畫
學生證照登錄/獎勵申請
作業流程及注意事項
作業流程及注意事項
一、申請資格
請先詳閱本校「學生證照獎勵要點」,並依本校「證照分列表」規定,以分列表上所列證照方可採認,證書影本須與申請之證照名稱相符。
休學期間、轉入本校前考取者,皆不得申請,其他特殊情況可申請:
(1)新生:發照日於入學年8月1日起。
(2)休學生:休學前取得之證照。
(3)應屆畢業生:在畢業前參加考照或檢測且證照日期於7月31日前。
(4)延修生:限日間部且繳交全額學雜費者。
已領本校其他相關獎助者,不得重複申請。
二、申請期限
發證日期屬上學期(8月1日至1月31日)者:自當學年度10月15日起至下一學年度3月15日前。
發證日期屬下學期(2月1日至7月31日)者:自當學年度4月15日起至下一學年度9月25日前。
若有特殊情況具佐證資料者,申請期限可順延十日。
三、應檢附文件
證書電子檔 (請上傳清晰的證照,並轉正再上傳。若有正反面,正反面都須上傳,並於選擇檔案時一次選取兩個。上傳檔案限制JPG、PDF 限制兩張)
四、檢查金融帳戶資料是否正確
請先至「其他資料作業」確認或填寫「個人金融機構帳號」,若資料有誤或欲更改,請攜帶申請者本人的存摺封面影本交至格致樓810室研發處推廣組或拍照mail回傳至prac@cute.edu.tw。
提供非郵局之金融機構帳號,將需扣轉帳手續費用。
帳戶資料必須為申請者本人(不可用父母或兄弟姊妹等其他人帳戶),帳號請輸入正確,因輸入錯誤造成之損失請自行負責。若無任何存款帳戶,請簽具切結書,並送至格致樓810室研發處推廣組。
五、系統登入位置
登入「單一入口網站」,在應用系統進入「研發處E化系統(學生)>證照登錄及獎勵系統(學生)」。
六、審核流程
系辦公室審核→系主任審核→研發處審核→送相關單位簽准後,予以發給獎勵金。(實際獎勵金額請以入帳金額為準)
※證照獎勵申請結果請自行至系統查詢,不另行通知。
七、審核時間
研發處審核及校內經費核銷程序預計需45天,如有特殊情形,將另行公告,請再密切留意證照資訊網(連結)資訊或請來信或電洽研發處推廣組,電話:02-2931-3416 轉分機2612、信箱:prac@cute.edu.tw。